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11-29 09:46:00
摘 要推荐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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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8∶00至12日18∶0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16〕7号),现将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名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提前关注选报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见附件1中的备注或考区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要求参加面试现场确认和考试。
现场确认环节,为避免考生大量聚集,一些考区采取网上预约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有的考区按学段分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仔细阅读各考区时间安排,按时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考生到◣达确认现场,应遵守『防疫要求,服从管理,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保持间距。
特别提示:
1.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2. 为防止╳突发情况,建议异地考生慎重选择考区,尽量提前返回考区属地,以免不满足隔离时间要求,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须在所报考区属地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
3.考生须及时关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除身份核查外,候考、抽题、备课环节应佩戴口罩。
4.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省疫情防控码”(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参加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ξ 书(见附件3)。
二、报考须知
(一)认真阅读《2021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附件1),注意各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学段确认时间安排和网上预约要求。西安、宝鸡、咸阳、榆林考▅区考生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接受未预约考▂生。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陕西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市(区)报考;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ω “心理健康教育々”、“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考生必须本人填写、核准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不得交由第三方代为报名。考生必须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后果。
三、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ζ 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西安、宝鸡、咸阳、榆林考区考生)→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9日8∶00至12日18∶00
符合条件ζ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